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
二、授权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万无线”)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亿万无线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亿万无线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与湖北省长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投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恒润光电与长投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方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长投租赁向恒润光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与长投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恒润光电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长投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向长投租赁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鼓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31室-553
法定代表人:刘江华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亿万无线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和照明应用业务。
恒润光电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长投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省长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债权人依据主合同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即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及未到期应付租赁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租赁手续费、租赁风险金、留购价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2)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3)债权人为维护和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付的费用、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等)、评估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以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保证期间: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若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20.7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5,26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0.6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