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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10月 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 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 2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23年9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 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提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4、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 11日 9:00-11:30,13:3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3)和本人身份证。

  (2)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或持股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0月11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邮编:312000),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唐伟将联系电话:0575-88262235

  传真:0575-88262235邮箱:ir@zjjdtech.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79”,投票简称为“金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 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0月11日16:00之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63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49.08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暂时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用于现金管理的1,500.00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1,249.08万元)到期,该部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款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超额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其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待支付款项为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2、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扣除待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净额及活期利息

  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待支付款项金额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未到期理财余额1,500.00万元(不含理财收益)。

  5、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定发展。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完成后,公司的生产、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暂时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用于现金管理的1,500.00万元到期,该部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款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49.0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其中1,500.00万元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暂时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用于现金管理的1,500.00万元到期,该部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款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道科技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徐德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42.24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其中1,500.00万元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用于现金管理的1,500.00万元到期,该部分资金产生的收益款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42.24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其中1,500.00万元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用于现金管理的1,500.00万元到期,该部分资金产生的收益款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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