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张昱、董事唐艳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李卫国、董事姜大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7、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8、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9、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10、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31)。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2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7月5日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事项与公司及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均无关联。鉴于暂停业务的处罚结果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开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和大连证监局《关于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证监发[2023]219号),公司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友好沟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4、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次改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成立日期: 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11月04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2、人员信息

  2022年度末从业人员超过3,500人,其中: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名,注册会计师人数83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11.50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431.9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02.4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铁岭新城、青鸟消防、双杰电气、博信股份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上述费用限国内范围公司审计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如审计范围变化等导致审计费用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2022年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2019年度、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7月5日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事项与公司及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均无关联。鉴于暂停业务的处罚结果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开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和大连证监局《关于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证监发[2023]219号),公司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友好沟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调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 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

  《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养殖公司”)拟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我岛村委会”)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荣成养殖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位于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自有确权筏式养殖海域10,180亩,租赁取得筏式养殖海域1,555亩,主要从事牡蛎等海珍品养殖和海带、龙须菜等藻类养殖。2012年,根据经营需要,荣成养殖公司与南我岛村委会签订《海域租赁合同》,租赁取得筏式养殖海域1,360亩(2015年新增面积195亩后合计1,555亩)。根据合同约定,租期为20年,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32年9月1日止,前十年租金为每年300万元,后十年(2023年9月1日起至2032年9月1日止)的租金双方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海域租赁市场行情协商确定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鉴于《海域租赁合同》前十年租期已届满,南我岛村委会提出对后十年租期海域租金的协商要求,经公司与南我岛村委会反复多次协商,确定后十年的海域租金为每年375万元。

  公司董事会综合本次租赁海域对公司荣成养殖整体布局的重要影响,按照本次协商结果,授权荣成养殖公司与南我岛村委会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继续租赁使用该海域,每年租金375万元,《海区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十年内租金总额为3,750万元。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租赁事项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出租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村民委员会

  单位类型:村民委员会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海域位于山东荣成市俚岛镇,总面积1,555亩,权利人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村民委员会,该资产未进行抵押。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原《海区租赁合同》(含已签署的补充协议)

  1、合同双方

  出租人(甲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村民委员会

  承租人(乙方):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20年,有效期从2012年9 月1日起至2032年9月1日止。

  3、付款方式:乙方于2012年8月份对租赁海区进行台筏改造,9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前十年租金为每年300万元人民币,于每年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前十年租金为固定租金,双方均不得要求调整。2023年9月1日起至2032年9月1日止的租金双方应根据前十年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和海域租赁市场行情在2023年9月1日前协商确定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并于每年的9月1日前付清。2014年开始合同期内,乙方每年付给甲方15万元善款,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4、租赁标的:乙方租赁甲方已经取得使用权的90.656公顷海域进行海水养殖,租赁海域地点山东荣成市俚岛镇,合同期内甲方对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新增部分(确权面积13.017公顷)无偿提供给乙方进行浮筏鲍鱼养殖和海带养殖。坐标见海域使用证。

  5、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保证乙方二十年租赁期限,每减少半年,甲方按半年租金的20%承担违约金,不足半年的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除应返还已收取的租赁费和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乙方无故不按时交纳租金,按迟交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

  (二)本次拟签订的《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1、原合同第二条“2023年9月1日起至2032年9月1日止的租金双方应根据前十年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和海域租赁市场行情在2023年9月1日前协商确定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2023年9月1日起至2032年9月1日止租金为每年375万元。

  2、前述租金包含原合同约定的海域、补充协议一约定的海域、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善款,补充协议二约定的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15万元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的善款不再继续支付。

  五、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租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租赁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荣成养殖公司确权的海域分为内、外两个区域,其中65%养殖业务集中在外区,租赁的南我岛村委会海域位于内区、外区之间,是衔接内区和外区的必经通道,是荣成养殖公司船只出海到外区作业唯一的航道区。荣成养殖公司租赁南我岛村委会海域现有养殖台筏约2000台,主要进行海带养殖。在南方鲍鱼到北方暂养度夏期间,荣成养殖公司将该海域产出的海带出售给鲍鱼养殖业户,同时,将该区域部分闲置台筏租赁给鲍鱼养殖业户。通过养殖销售海带及出租台筏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可以覆盖该部分海域租金成本。因此,综合租赁的南我岛村委会海域的区位作用及收益成本等因素,为了保障荣成养殖公司其他海区养殖作业的正常开展,荣成养殖公司拟与南我岛村委会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继续租赁使用该海域。

  本次租赁海区租金经公司与南我岛村委会反复多次协商后确定,租金合理、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有利于聚焦主责主业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租赁费用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资产租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3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请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0:00-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1号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邦

  联系电话:0411-39016969

  传真:0411-390161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

  邮编:116007

  电子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9。

  2、投票简称:“獐子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性质:

  委托方持股数量:

  委托方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方(签字):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