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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3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789,454,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38,758,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8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50,695,6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21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51,964,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8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268,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50,695,6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21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23年9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彭捍东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722,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73%;

  反对15,73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92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232,4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477%;

  反对15,731,8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2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宸以、张欣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3-04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主席选举,保障公司监事会规范运行,各位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限。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彭捍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彭捍东先生简历

  彭捍东,男,白族,云南玉龙人,1970年11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云南省财政厅企业处企业一科副科长,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彭捍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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