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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3-040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3,000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前次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4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按每张100元票面价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936.7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63.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22]230Z0260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9月25日,淮矿股份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63.30万元,主要用于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及偿还公司债务项目,截至2023年9月26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032.57万元,其中投入甲醇综合利用项目153,969.27万元、偿还公司债务68,063.3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6,030.73万元。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6,108.36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77.63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等。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3,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投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淮矿股份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3,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流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3,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3,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事项,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将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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