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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   9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徐培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中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培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徐培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徐培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公司对徐培龙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接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能国际”)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贝能国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提议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相关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承担。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晖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能国际”)

  ●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贝能国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贝能国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0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担保方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贝能国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相关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承担。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此额度内,由贝能国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贝能国际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不等同于贝能国际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贝能国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境外企业名称:贝能国际有限公司

  (2)地区:中国香港

  (3)董事会主席:赵健民

  (4)成立时间:2007年8月9日;经营年限:20年

  (5)注册资本:港币3,000.00万元

  (6)投资主体: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注册地址:Unit C,D&E,5/F,Goldlion Holdings Centre,13-15 Yuen Shun Circuit,Siu Lek Yuen,Shatin,Hong Kong.

  (8)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157040

  (9)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计算单片机研究开发、批发;技术咨询。

  (10)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2022年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以相关方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贝能国际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贝能国际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可以有效解决贝能国际资金需求问题,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可解决贝能国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10.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26,374.68万元的35.6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26,374.68万元的1.58%。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1,597.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26,374.68万元的17.09%。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以2023年9月22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1729折算。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3日

  至2023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10月11日—10月12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  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传真:0591-8788122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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