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3,182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2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颖琦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3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5、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1.上述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结果,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9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83,658股。本期归属共分两个批次,公司已于2023年5月5日完成第一批次归属股份登记,170名激励对象归属592,874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为第二批次归属,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本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归属人数为13名,实际归属股份数量为43,182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0月1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3,182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0798948_B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9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1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054,824.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3,182.00元,余额人民币4,011,642.00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5,234,761.60元,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20元;以本次归属后总股本171,331,15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182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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