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科锐”)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6,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的申请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0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固安科锐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贷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及项目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固安科锐可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具体授信及贷款种类、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科锐”)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6,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的申请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0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固安科锐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贷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及项目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固安科锐可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具体授信及贷款种类、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因固安科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对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科锐”)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9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申请,公司同意为固安科锐投资建设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同意为固安科锐投资建设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同时,将固安科锐投资建设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二期)的电费收费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9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固安科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900万元,固安科锐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固安科锐基本情况
1、固安科锐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7K6QR89C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园新中西街云谷公寓(AMOLED配套生活区)2号楼1单元108号
法定代表人:张冰松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营业期限:2022年02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太阳能热利用装备、太阳能热发电装备、充电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固安科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担保人固安科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3、与公司关系:固安科锐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与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内容以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准。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固安科锐法定代表人根据固安科锐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并代表固安科锐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业务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年。
3、固安科锐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具体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经营发展,为其增加固定资产贷款担保额度,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其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对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担保风险可控;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因固安科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因固安科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核查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资产状况、资信状况较好,公司为固安科锐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4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48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1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0月13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981321
传真号码:010-82701909
邮箱:IR@creat-da.com.cn
联系人:刘后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0
2、投票简称:科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核查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科锐”)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资产状况、资信状况较好,公司为固安科锐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郑瑞志 傅 瑜 郭随英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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