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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7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光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7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营销、技术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鸣鸣、郑亚南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鸣鸣、郑亚南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鸣鸣、郑亚南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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