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姚毅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43.38%股份的股东姚毅,在2023年9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姚毅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9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6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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