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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3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事项尚在诉讼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30.21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6%。其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0.03亿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诉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30.18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0.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其中重大执行案件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3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到期债务及展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影响,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持续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公司已经针对各类债务到期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具体详见公司2022-164号、2022-168号、2022-184号、2022-189号、2023-011号、2023-013号、2023-020号、2023-030号、2023-36号、2023-52号、2023-56号、2023-96号、2023-127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16.911亿元。

  1以上债务数据包含进入破产程序的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数据;以上债务情况数据未经审计,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债务情况。

  公司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区分项目风险与房企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的监管精神,一方面与各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化解各类债务风险,争取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债务展期工作,协商调整存量融资的还款节奏和期限,保留现金流支持项目良性循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政府、监管部门及债权人的通力支持和配合下,累计完成356.35亿元有息负债的期限调整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说明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但受归还到期有息负债金额增加、新增融资上账金额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6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约19.2亿元。另受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受限及融资受限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及项目合作方股东对项目公司资金调用较为谨慎,对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公司可自由动用货币资金减少。

  同时,公司因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未能如期偿还部分债务,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承担担保责任、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响应债权人的合理诉求,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有所放松,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出现边际改善趋势,受政策传递时效性的影响,行业销售回款企稳回升尚需时日,公司现金流仍存在阶段性承压。但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扎实的运营开发能力,项目围绕“三圈一带”城市群深耕分布,凭借充裕的可售资源,公司将着力改善现金流情况,缓解阶段性紧张问题。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说明

  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股权债权投资者利益、保障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员工队伍稳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的经营发展策略,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将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关键举措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一是履职尽责全力保障交楼义务,二是分类施策系统提升营销质效,三是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司法重整,四是主动作为引入战略投资者,五是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六是轻重并举积极谋划转型升级。

  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强力推动相关司法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与此同时,公司已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将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    2023年上半年,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和争取政府纾困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缓解公司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盘活各类监管资金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各区域公司已累计获批国家及地方政府专项借款资金额度超37亿元,其中超33亿元可用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有力保障了项目公司完成保交楼工作推进。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8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日、7月29日、8月31日分别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号、2023-108号、2023-132号)。

  (一)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继续推进该事项的预重整前期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端恒建筑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依规积极配合法院及有关机构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

  (二)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正与债权人及公司所在地政府进行积极沟通,并根据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相关要求推进预重整前期准备工作及制订重整方案,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毕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端恒建筑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公司尚未向五中院递交自行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相关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3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披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持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公告披露日,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交易各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另行约定。同时,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核、注册,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4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控股子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担保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且满足金融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提出的风控要求,统一担保额度管理,推动控股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展期等事项提供担保;同时,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公司融资、展期等事项提供担保。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审议的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400亿元;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签署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现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宸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宸竣”)接受中国银行苏州姑苏支行提供的贷款,本次展期后借款金额为26,641.66万元,本次计划延长还款期限1年。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及合作方股东均按照原担保合同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授权安排,本次担保额度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2。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宸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7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北路760号协苏产业园F3-12室

  法定代表人:陈德敢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张家港市众鑫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398,487.45万元,负债总额为285,048.47万元,净资产为113,438.9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0.89万元,利润总额-3,220.11万元,净利润-2,419.49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404,990.04万元,负债总额为291,776.59万元,净资产为113,213.45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6.39万元,利润总额-288.86万元,净利润-225.52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本次展期协议项下的贷款本息(借款金额26,641.66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1年。

  3、担保方式:重庆金科为苏州宸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或融资展期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对苏州宸竣融资期限调整提供全额担保,其他合作方股东亦对等提供全额担保,且上述担保对应融资资金系为补充流动资金、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加速项目去化,提高回款质量,盘活项目现金流,避免发生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8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60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6.39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77.9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4.56%,占总资产的22.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23.65亿元,其中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因法院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9.63亿元的担保,存在被债权人追偿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或未结清余额为准。

  附表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5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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