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8日和2023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9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40,000股,占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的0.21%,最高成交价为9.0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6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76,0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发生之日(2023年5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170,711,473股的25%(即42,677,868股)。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计划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9月28日,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的公告》,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
2、 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及金额: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分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3、 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4、 增持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 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6、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备注:1、公司已于2023年6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回购注销卢国清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6,000股,回购注销王国勋持有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
2、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068,860,425股。
3、上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增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2023年9月29日-2024年3月28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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