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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4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3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9月28日,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9,373股,占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85.00元/股,最低价为265.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52,38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3.0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373股。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9,373股,占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85.00元/股,最低价为265.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52,38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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