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3-06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前述调整已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涉及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了修订。
调整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2,375.3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2,375.3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列文件的修订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核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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