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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重整进展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概述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现持有公司股份53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2023年5月8日,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宏达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为由向什邡市人民法院申请宏达实业进行破产重整。2023年5月12日,宏达实业收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川0682破申2号。2023年6月9日,什邡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川0682破申2号,裁定受理申请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被申请人宏达实业的重整申请。2023年6月28日,什邡市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5月13日和6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23)、《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3-024)和《关于法院受理申请人对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临2023-028)。

  二、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宏达实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直播的形式同步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人作债权审查说明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4)管理人作《财产管理方案》的说明及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为《财产管理方案》,当日未形成决议,表决期限截止日为2023年10月13日。

  三、债权核查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8日债权申报期届满,共有16家宏达实业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计22,264,930,893.56元。目前,管理人已完成上述1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初步审查工作。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继续审查,针对无异议债权,将适时提交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36,237,405股,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84%。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53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不涉及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宏达实业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宏达实业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宏达实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宏达实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宏达实业无应收款项和担保事项。

  (四)公司和控股股东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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