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和2023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9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以及相关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82人,实际出席持有人82人,代表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856.65万份,占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856.6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自文女士、伍小云先生、刘博先生为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自文女士为“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刘自文女士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伍小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博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856.6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4、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5、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6、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8、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856.6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账户信息如下:
(一)证券账户名称: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证券账户号码:0899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