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1---议案4均对中小投资者实施单独计票,均已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焱先生、龙丽君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