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天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投资”)、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鸿昊”)、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鸿泰”)、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丰”)、长兴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合”)、长兴钰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嘉”)、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融”)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一、 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天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能投资、长兴鸿昊、长兴鸿泰、长兴钰丰、长兴钰合、长兴钰嘉、长兴钰融分别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如上述主体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其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承诺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主动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