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韩金龙先生、牛增强先生及董事兼总经理贾松先生、副总经理谢强先生、李毅先生、秦磊先生、卢国杰先生、郭自然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二、承诺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韩金龙先生、牛增强先生及董事兼总经理贾松先生、副总经理谢强先生、李毅先生、秦磊先生、卢国杰先生、郭自然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4月16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股权激励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