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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10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武汉国创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发函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 风险提示:

  1、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2、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及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城运”)、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平资产”)、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银投资”)签订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未来存在因前述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98号)

  3、截至目前,出资人组、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人获偿等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4、若本次重整得以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联投城运,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5、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6、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该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详见公告:临2022-025号、067号;临2023-029号、040号)

  7、经公司自查以及债权人告知,公司涉及违规担保8笔,涉及违规担保金额合计约10.70亿元。其中关于公司与湖北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投”)违规担保事项,经武汉中院一审判决,裁定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详见公告:临2023-096号),但相关方是否会再行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8、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9、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1、体育板块: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英开曼先后失去西甲联赛、亚足联的相关国内版权业务。(详见公告:临2022-066号、096号)

  (2)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的规定对于前述案件的裁定,裁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并指定香港破产署作为临时清盘人(公告编号:临2023-034号)。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自2023年3月31日起,明诚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告编号:临2023-047号)

  2、影视板块:

  公司影视业务经营秩序正常,目前参与投拍、制作的相关影视剧陆续完成了相关发行以及播出工作。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书面回函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创资本书面询证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公司重大事项自查情况

  (1)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2023)鄂01破申1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01号)

  (2)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及《决定书》[(2023)鄂01破17号],裁定受理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同日,武汉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了(2023)鄂01破17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3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临2023-062号)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结束。

  (4)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管理人公示了确认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以及不予确认债权情况。(详见公告:临2023-088号)

  (5)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及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联投城运、国厚资产、招平资产、久银投资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告:临2023-098号)

  (6)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出资人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临2023-099号、100号)

  除上述情况外,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1)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明诚03”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2-025号)

  (2)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1明诚01”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2-067号)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H20明诚1”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3-029号)

  (4)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H20明诚2”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3-040号)

  (5)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6)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7)经公司自查以及债权人告知,公司涉及违规担保8笔,涉及违规担保金额合计约10.70亿元。其中关于公司与湖北合投违规担保事项,经武汉中院一审判决,裁定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详见公告:临2023-096号),但相关方是否会再行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8)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

  (9)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92,589.53万元,同比减少43.5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57,204.04万元。2023年1-6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310.56万元,同比减少-50.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1,333.94万元。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查询及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1、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2、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及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联投城运、国厚资产、招平资产、久银投资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未来存在因前述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98号)

  3、截至目前,出资人组、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人获偿等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4、若本次重整得以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联投城运,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5、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6、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该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详见公告:临2022-025号、067号;临2023-029号、040号)

  7、经公司自查以及债权人告知,公司涉及违规担保8笔,涉及违规担保金额合计10.70亿元。其中关于公司与湖北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投”)违规担保事项,经武汉中院一审判决,裁定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详见公告:临2023-096号),但相关方是否会再行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8、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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