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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董事会在此之前没有收到相关人员任何形式通知,查询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子江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4、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赛平女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并督促其尽快核查,积极处理。2023年10月17日,经公司主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相关网站查询获悉,上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所涉案件为中卫市乐农生态移民产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杨子江、肖赛平等主体的合同纠纷,执行标的为460.1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暂未收到上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的法律文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其他规避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但暂时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回函。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

  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票216,419,200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216,419,2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7,777,653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117,777,653股,占其所持有股票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2,440,000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82,44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6%;实际控制人之一肖赛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0,560,000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70,56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多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进行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及杨子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以上冻结事项及时向实际控制人函证,并督促其尽快核查,积极处理。2023年10月17日,经公司主动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电话核实,上述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案件系与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冻结申请当事人为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暂未收到上述股份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三、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对相关事项进行积极处理,承诺将积极与相关申请冻结方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

  4、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未来被法院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回函。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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