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乐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乐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3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0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列席监事:刘长江、王川、王晓、李玉红、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控效能,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机构做出调整。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3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议案》,为深入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控效能,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对公司原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详见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二、调整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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