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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49,732,673股(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01,299,898.7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6,099.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8,363,799.2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54737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已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进行调整,部分金额尾数已四舍五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47,242.01万元、2,757.90万元、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2019年2月13日、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2020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3、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4、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2022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5、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6,000.00万元、20,000.00万元、57,000.00万元和47,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2022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6、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3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2023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7、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180,000.00万元、4,000.00万元、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8、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9、2023年3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未进行置换、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发行费用。后续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以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产能需要,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8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预计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0.00万元至-50,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1,795.70万元至191,795.70万元,同比减少137.9%至145.5%。

  2、 公司预计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000.00万元至-27,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9,075.42万元至149,075.42万元,同比减少124.1%至133.0%。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0.00万元至-5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131,795.70万元相比,将减少181,795.70万元至191,795.70万元,同比减少137.9%至145.5%。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000.00万元至-27,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112,075.42万元相比,将减少139,075.42万元至149,075.42万元,同比减少124.1%至133.0%。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795.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075.42万元。

  (二) 每股收益:0.3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居民收入增长放缓,消费信心不足,公司所处行业目前估值处于低位,景气度需逐步恢复。

  本年截至三季度,公司商场出租率同比阶段性下滑,同时为了支持商户及家居建材行业的持续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减免了部分租金及管理费,使公司自营及租赁收入有所下降,投资性物业估值也相应下调。

  受去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市场经济下行影响,市场复苏缓慢,导致公司委管业务及建造施工相关业务新增项目减少,存量项目推进放缓。

  同时,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对整体资产的可回收性进行了更为谨慎的预估,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此外,对个别项目,公司预估继续推进的回报率将低于预期,经相关部门评估后作出终止继续投入的决策,对于已投入成本作为沉没成本确认损失。

  2023年,国家力促房地产与金融正常循环、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利好政策频出。在保交付相关政策推动下,地产竣工节奏逐步加快,有望支撑家居需求复苏,对于公司委管业务推进亦有利好。

  伴随相关政策落地,家居消费需求回暖可期,行业将迎来机遇窗口期,公司会把握机遇、致力提升和改善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

  四、 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 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3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现场以及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430人,代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19,917,000份,占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存续总份额的98.5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持有人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为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拟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9月27日,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亦相应延长,由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9月27日前综合市场情况判断择机出售,出售后将根据实际交易变现及信托清算所得情况,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返还给全部持有人。

  表决结果:同意8,960.60万份,反对3,012.70万份,弃权18.40万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2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10月18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并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 商品信息咨询; 为经营家居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 家具、建筑材料(钢材除外)、装饰材料的批发, 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未进行置换、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发行费用。后续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以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2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10月18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并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8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2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机会计师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与中兴财光华、国卫沟通和协商,不再聘任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和国卫未提出异议。根据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公司中国境内审计机构,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拟聘任先机会计师行为2023年度公司中国香港审计机构,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未提出异议。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公司将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相应在A股市场及H股市场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披露财务报表。

  ●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公司中国境内审计机构,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拟聘任先机会计师行为2023年度公司中国香港审计机构,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金额约2,038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芳,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邱小娇,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平,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银美,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芳、项目合伙人邱小娇、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银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3年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不含税)。

  二、拟聘任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CL Partners CPA Limited)

  成立日期:2008年5月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座3203A-5室

  执业资格:香港执业会计师

  公司主席:项婷

  截至2022年末,拥有董事8名,从业人员总数约为60名。

  先机会计师行为大约2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先机会计师行审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涉及的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环保工程、农业、医疗、汽车、媒体及娱乐、科技、金融、营销、信贷等。先机会计师行大部分同事都有多年四大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先机会计师行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先机会计师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董事

  李伟志先生(董事),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系学士、香港执业会计师、在一家四大国际会计师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超过11年。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婷女士(董事总经理),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资深执业会计师、在一家四大国际会计师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超过10年。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何衡颖女生(技术部主管),香港浸会大学会计学商学士、香港会计师、在一家四大国际会计师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超过8年和在香港会计师公会质量控制和一家十大国际会计师公司(大会)技术部工作超过5年。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项目成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董事李伟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婷及何衡颖不存在违反《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经合理考虑工作范围及行业标准,确定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先机会计师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合计为人民币650万元(不含税),较上一年度合计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 20%。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和国卫已为公司服务1年,其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和国卫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和国卫未提出异议。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为公司服务1年,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有效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职国际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未提出异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与中兴财光华和国卫沟通和协商,公司不再聘任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和国卫未提出异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聘任先机会计师行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同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未提出异议。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公司将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相应在A股市场及H股市场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披露财务报表。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及《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等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事前对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先机会计师行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先机会计师行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变更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先机会计师行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并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2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增加经营范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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