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计影响调整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月1日原列报金额为25,126,887.92元,累积影响金额398,410.94元,2022年1月1日调整后列报金额为25,525,298.86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年1月1日原列报金额为5,219,831.35元,累积影响金额398,410.94元,2022年1月1日调整后列报金额为5,618,242.29元。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计影响调整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变更前列报金额为29,916,636.52元,累积影响金额375,489.49元,2022年12月31日变更后列报金额为30,292,126.01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年12月31日原列报金额为6,775,602.54元,累积影响金额375,489.49元,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列报金额为7,151,092.03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应收票据在本期已确认兑付。
注2:主要系本期发生的按赊销合同约定的交易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上期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新增部分项目升级改造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采购铁精粉金额增加,导致应付款相应增加所致。
注6:主要系本期收取的按合同约定的负有交付商品履约义务的货款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负有履约义务的不含税货款增加导致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注9: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10: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利润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出售、转让资产。
注4:主要系本期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同比减少所致。
注2:主要系子公司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及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回前期代政府支付的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28日,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托管协议》,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金岭矿业347,740,145股股份(占金岭矿业总股本的58.41%)所对应的协议约定的股东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此次权益变动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够直接支配占公司总股本58.41%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9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戴汉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卫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戴汉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卫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戴汉强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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