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女士《关于提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女士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在夯实空调主业基础上,坚持走自力更生、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发展道路,围绕健康、舒适、节能、智能等需求,充分发挥核心技术与完美质量等优势,实现了从“好空调 格力造”到“好电器 格力造”的全面转型。公司聚焦市场需求,深化创新技术,将压缩机技术应用到格力热泵洗护机,可在家轻松护理特殊材质的衣物,让消费者在家体验干洗店般的洗、烘、护一体化服务;将-5℃细胞级凝鲜技术和-38℃超冻技术应用到晶弘系列冰箱,能够让瓜果蔬菜鲜花的保鲜时长达20天,满足消费者对冷冻食材更高品质的存储需求;将耦合复叠双变频制冷、超低温强化传热、恒温精控、多重强化保温等技术应用到格力-86℃医用低温保存箱,可满足大型医院、医药研发企业、科研机构等医疗场景下的细菌、细胞、组织、病毒、受精卵、临床样品等生物样本存储。公司深耕空调行业累积的技术领先优势和创新实力,将业务拓展延伸至冷冻冷藏、采暖等多元化领域,是引领公司继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未来,公司将不断研发高品质产品满足全球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世界爱上中国造。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通过现金分红及回购公司股份持续与投资者分享成果。自1996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股权融资52.69亿元,而累计分红超1,390亿元,其中现金分红累计超1,10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累计约270亿元,历年分红率已超过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自2020年以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5.25亿股,累计注销公司股份约3.84亿股,有效提高投资者回报,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女士提议公司推出第四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适时将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提升长期股东回报、促进管理团队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员工与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将积极构建多元化、长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吸引稳定的长期投资者,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女士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女士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承诺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女士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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