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3年10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5名。
(四)公司监事会主席毛靖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41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关于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所持控股股东国有股权的事项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的80%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渝富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无偿划转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轻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重庆市国资委的批复,正在履行其他相关审批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海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海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海潮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39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23年10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邓嵘、赵丰硕、王青杰、许杰、方果以及独立董事廖成林、靳景玉、王海兵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孙德寿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邓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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