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节 独立董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进行删除或修改。《公司章程》删除修改后,相应条款序号顺延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应条款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涉及董事及独立董事相关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3.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第九条及第十一条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4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7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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