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钟芳女士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即将届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职务。
钟芳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变更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更换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钟芳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钟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敬业,积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在公司进行重大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决策时,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提出具有专业水准的意见,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钟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变更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娟女士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娟女士,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11月至今,在江南大学任教,职业领域为食品生物技术。曾获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湖北省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与研究中心副主任,“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新人才,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发酵药物分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发酵产业协会酵素分会专家委员。长期从事基于系统生物学的微生物群落解析、代谢工程改造及新型工业酶制剂的开发。
张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542.2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36,685.95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 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 2023年前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蒋晓东和高丽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安排及保持独立性定期轮换,现委派盛伟明、沈姣姣接替蒋晓东、高丽作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盛伟明和沈姣姣。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盛伟明2003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9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沈姣姣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4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盛伟明、沈姣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四、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三) 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投资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六) 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委托理财的行为,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以15.23元/股的价格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2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43,840,200股减至143,759,98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840,200元减少至人民币143,759,98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 幢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7日起45日内(8: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瑶
4、联系电话:0573-81083117
5、联系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经公司总经理马建忠先生提名的马冬达先生(简历请参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冬达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马冬达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马冬达先生简历
马冬达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国巴黎高等商业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1998年7月至2005年12月,历任杭州五丰联合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业务员、业务主管、经理助理;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杭州佑康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经理、绍兴分公司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武汉大区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自主创业;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经理、全渠道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冬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5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3日
至2023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签章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股东也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以2023年11月22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2日,9:00-12:00 ,13:00-17:3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09室。
邮件登记:wfz1921@wufangzhai.com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于莹茜、张瑶
(三)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四)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五)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09室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