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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计算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均已扣除划分为权益的永续债4.96亿元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划分为权益的永续债持有人利息1,389.45万元的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思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煅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明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谢思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煅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明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思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煅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明煅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6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思瑜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核算规范手册>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时    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

  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出席监事:叶远航、黄学敏、王学舟

  会议记录:王学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签字:

  叶远航                      黄学敏                      王学舟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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