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7-9月)同比下降42.86%,主要因去年同期计算分子的净利润较高,以及去年因回购股份使得计算分母的股数偏低,使得去年基本每股收益的基数较高。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同比上升106.79%,主要因去年同期整体受宏观环境影响基数较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靳兰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丹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732,910.2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3,673,193.97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靳兰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丹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4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4: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徐勇先生因劳动合同到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徐勇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截至本公告日,徐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靳兰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八届董事会一致,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靳兰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聘任靳兰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受聘人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上述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华翔科技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
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拟将其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为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会议同意华翔科技对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同意激励方案原则如下:
1、 激励对象以每股5.75元(依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增资认购华翔科技股份;
2、 股份总额不超过华翔科技总股本5%(以增资完成后华翔科技的总股本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罗马尼亚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NBHX ROLEM SRL(以下称“罗马尼亚华翔”),为保证经营计划的顺利开展以及日常生产的需要,拟向商业银行借款,本次会议同意为罗马尼亚华翔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1,500万欧元,担保期限2年,占公司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84%(欧元以1:7.5849折算)。
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期限为 12 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
靳兰春先生,52岁,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新吉奥集团CFO,岱高中国区财务总监,延锋伟世通财务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49
关于为罗马尼亚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NBHX ROLEM SRL(以下称“罗马尼亚华翔”)是宁波华翔在罗马尼亚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为罗马尼亚华翔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万欧元,担保期限2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若本次担保额度用满,公司累计对罗马尼亚华翔提供担保1,500万美元,占公司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84%(欧元以1:7.5849折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未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新增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被担保人实际需求情况,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宁波华翔为罗马尼亚华翔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认为上述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罗马尼亚华翔提供担保。
2、截止2023年9月30日,罗马尼亚华翔的资产负债率为88.53%。本次宁波华翔为罗马尼亚华翔担保的1500万欧元没超过宁波华翔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连续12个月内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宁波华翔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2,870.99万元,在上述担保合同下,发生的借款金额累计为48,420.0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因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70.99万元, 占公司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3.89%。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4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 2023年11月10日,每日 8:30—11:00、13:30—16:00;2023年11月13日 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铭扬、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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