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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关于提议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董事长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周劲松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

  6、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7、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周劲松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后续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其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周劲松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五、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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