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上升0.2%,环比上升1.3%。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2.1%,环比下降2.0%;合成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0.9%,环比上升8.9%;钢丝帘线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1.1%,环比下降4.8%;炭黑采购价格同比下降9.2%,环比上升15.0%。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2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1月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qgc@triangl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林小彬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钟丹芳女士
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1月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qgc@triangl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元忠先生
电话:0631-5305527
邮箱:jqgc@triangl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丹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利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丁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丹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利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丹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利波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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