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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后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后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0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信托项目债务人违约,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出于履行信托受托人职责,收到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资”)指令后,向被告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李旭亮、温琦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为回购固定价款400,000,000元和回购溢价款、增值税及附加金、违约金、律师费。中粮信托系根据委托人指令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诉讼结果对公司及中粮信托利润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 、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中粮信托代表“中粮信托?勤上光电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项目”)以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的方式向勤上集团提供融资。勤上集团以其持有的23,300万股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担保,自然人李旭亮、温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勤上集团未按约定支付回购价款等款项,构成实质违约,中粮信托根据委托人山东金资的指令向勤上集团、李旭亮、温琦提起诉讼以追偿,北京金融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向中粮信托送达案号为(2023)京74民初2082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5237P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楼B座19层、20层整层,A座3层302-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被告一: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12264434E

  住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法定代表人:李旭亮

  被告二:李旭亮

  被告三:温琦

  (二)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固定价款400,000,000元和回购溢价款、增值税及附加金、违约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律师费。

  2、原告就被告一质押的23,300万股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折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3、请求被告二李旭亮、被告三温琦对被告一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16年10月24日,原告代表信托项目与被告一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被告一通过向中粮信托转让其所有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3,300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收益权的方式向中粮信托融资。勤上集团应当在回购期限届满当日向中粮信托支付固定价款及溢价款。勤上集团以标的股票就其在《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向中粮信托提供质押担保,李旭亮、温琦为勤上集团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6年10月28日,勤上集团收到中粮信托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

  合同履行期间,勤上集团未按主合同约定支付溢价款,回购期限届满后,勤上集团未支付回购价款,未履行约定回购义务,被告二、被告三未履行保证义务,中粮信托根据信托项目委托人指令就主合同项下对应债权及担保权利,起诉各被告。

  三、本次诉讼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止本次公告前连续12个月内,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10,025.43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系中粮信托根据信托项目唯一委托人/受益人指令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根据有关信托文件约定,中粮信托不承担信托财产投资风险,该投资损失风险由委托人/受益人自担。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公司及中粮信托不承担任何诉讼风险,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预计负债,故预计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下午15:00至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彦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德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正华女士,独立董事钱卫先生。

  4、网络互动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通过网址https://eseb.cn/1926j67zf5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依规将在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日(周三)下午17: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926j67zf5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在公司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联系邮箱:zlzbdb@cofco.com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3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代扣代缴个人手续费返还等。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雪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雪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雪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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