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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至11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hq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3、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总裁钱帆先生;

  2、独立董事任家华先生;

  3、财务总监王军先生;

  4、董事会秘书钱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至11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hq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钱程、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

  E-mail:ir@cnhq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3: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联系人:钱程、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 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 0577-67350516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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