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33,346,9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12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00,186,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6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33,160,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57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433,298,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49%;反对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选举朱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郑素文、马素湘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松先生担任董事后,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朱松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2023-036)。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贺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贺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过半数,贺强先生将履职到董事会审议确定新任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为止。贺强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及债权人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贺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未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贺强先生的辞职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结束后生效。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明确如下:
1、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成员:林立、朱松、朱文瑾、俞胜法;林立任主任委员;
2、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俞胜法、林立、郝作成;俞胜法任主任委员;
3、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朱松、林立、俞胜法、郝作成;朱松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郝作成、林立、俞胜法;郝作成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对贺强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大禄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大禄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大禄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10月27日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经全体董事同意,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调整明确如下:
(1)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成员:林立、朱松、朱文瑾、俞胜法;林立任主任委员;
(2)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俞胜法、林立、郝作成;俞胜法任主任委员;
(3)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朱松、林立、俞胜法、郝作成;朱松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郝作成、林立、俞胜法;郝作成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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