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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10月2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8)。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费用为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1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10月2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8)。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1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成立,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6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5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100,960.44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

  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1,134.5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1.7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峰先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凡长涛先生,201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7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英女士,201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拟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大华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无异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12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3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119)。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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