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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鸣志电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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