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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4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98J1sizuh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丁国兴先生

  董事、总经理:赵奇先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韦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毅、商娴婷

  电话:0575-88421800

  邮箱:smecs@smecs.com

  五、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98J1sizuh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3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先锋”),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芯联先锋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先锋”)作为实施主体,投资42亿元建设“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中试线项目”,其中注册资本金为30亿元,银行贷款为12亿元。

  经中芯先锋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中芯先锋于2023年10月19日更名为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并已获取由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现芯联先锋为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审批要求,公司拟为芯联先锋本次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期限匹配贷款期限,贷款结清之日起担保履行完毕。上述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3、法定代表人:赵奇

  4、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限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中芯集成持有75.00%的股权,绍兴滨海新区芯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持有25%的股权。芯联先锋为中芯集成控股子公司。

  6、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7、被担保方芯联先锋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芯联先锋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包括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有关协议在内的相关法律手续,具体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确保公司“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中试线项目”的建设顺利推进;并通过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有效降低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芯联先锋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确保子公司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并通过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10月26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3,381.73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芯置业(绍兴)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生活园区购房并按揭贷款的员工提供的过渡性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9%、1.33%。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中芯集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韦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桂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韦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桂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韦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桂莲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表项目和金额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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