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项瞻波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主要内容: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3-04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主要产品中间体价格同比增长10.56%主要受到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影响所致
注:环比变动指2023年三季度与2023年二季度对比
(二)2023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环比变动指2023年三季度与2023年二季度对比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3-047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小龙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主要内容: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3-048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并结合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41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627,106.0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共分2期进行建设,总建设周期为36个月。其中一期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二期项目于2021年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受社会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原因的影响,现场施工建设、工人进出园区、材料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导致募投项目的整体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市场环境,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拟将募投项目“年产12000吨光稳定剂、5000吨阻聚剂及15000吨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募投项目进度、质量可控,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2000吨光稳定剂、5000吨阻聚剂及15000吨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市场环境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产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宿迁联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宿迁联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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