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永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平浩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同意七元公司申请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李易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0.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07,500,000股。此外,根据《公司法》和新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新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

  (五)公司董事长王永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46号公告。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47号公告。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48号公告。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审议通过了提名王永革先生、王大力先生、卜彦峰先生、王立武先生、王玉明先生、王平浩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志远先生、潘青锋女士、姚婧然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志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4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永革,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晋煤集团副总经理,焦煤集团副总经理,霍州煤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阳煤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华阳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大力,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太原煤气化集团生产处副处长,技术中心主任,太原煤气化集团副总工程师、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煤销集团副总经理,晋能集团副总经理,潞安化工集团副总经理、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现任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卜彦峰,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总经理。现任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王立武,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一矿安监处处长,长沟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新景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一矿党委委员、矿长,华阳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安全监察局局长,华阳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公司智能矿山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王玉明,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新元公司财务部部长,平舒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财务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华阳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融资再担保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王平浩,女,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远,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南开大学会计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青锋,女,汉族,1975年8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人、绩效评价师、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历任山西汇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项目经理。现任阳泉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经费绩效科科长(外聘专家),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

  姚婧然,女,1984年9月28日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历任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令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现任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常务主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7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有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