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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8人,分别为董事刘根钰、金建林、雷涛、夏海峰、王玉玲,独立董事乐君波、杨文川、王帅)。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3: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2人,分别为监事聂俊平、张欣)。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增值税加计抵减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 上表中本期指 2023 年 1月1日-9月30日,上期指2022 年 1月1日-9月30日。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普通股数量 2,180,000 股,持股比例 2.10%。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乐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袁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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