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3-0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文女士主持,会议出席监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飞乐音响财务管理,规范对外担保及资金出借,防范资金风险,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审议并同意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新增《资金出借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达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3-043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飞乐音响财务管理,规范对外担保及资金出借,防范资金风险,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新增《资金出借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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