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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建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公司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羽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1号),公司于2020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588,127.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211,87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开设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审核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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