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业绩层面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需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99,93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2023年7月3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4,291.4439万股减少至34,251.450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4,291.4439万元减少至34,251.4501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7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胡锦生、沈伟艺、徐钢、胡吉明、毛美英,章晓科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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