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注释:

  (1)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兑付到期公司债所致;(2)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以承兑汇票形式的回款增加且用于质押的票据增加所致; (3)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光伏玻璃销售收入增加所致;(4)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系票据到期托收等原因所致;(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前期购买的大额存单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6)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等增加所致;(7) 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前期预付的采矿权款已取得采矿权证,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所致;(8) 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系摊销项目增加所致;(9)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10) 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开具的票据增加所致;(11) 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应付工程设备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兑付到期公司债所致;(13)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开具电子债权凭证等所致;(14) 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15) 预计负债增加主要系矿山修复费用增加所致;(16) 专项储备增加主要系计提专项储备所致;(17) 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光伏玻璃产线投产收入增加带动成本增加;(18) 其他收益减少主要系部分子公司递延收益摊销额减少所致;(19)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收益减少等所致;(20) 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光伏玻璃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1)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去年同期金额较小所致;(22) 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资产处置较少所致;(23) 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捐赠支出等减少所致;(24) 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系利润总额减少等原因所致;(25) 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26)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减少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特别说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承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2022年8月3日,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超短期融资券

  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

  2、中期票据

  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3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2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40号)。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总额为20亿元,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为6%,并于2023年3月27日完成兑付兑息并摘牌(本期债券原定兑付日为2023年3月25日,因遇法定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担保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8.32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各被担保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2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5,502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5,182万元),占2022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285,488万元的45.55%,占总资产2,590,401万元的22.60%。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统筹管理所持票据、信用证等资产的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开展业务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池业务实际质押金额为104,899.47万元,融资余额为93,145.23万元。

  5、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28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导致申报、发行条件不够成熟,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在决议有效期内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到期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6、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

  关于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完毕,目前在等待判决中。

  7、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截至目前换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因此,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仍正常履职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工作对公司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