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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兰州中院已准许4名投资者撤回起诉,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甘01民初574、599、600、601号)等相关法律文书,现将相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4名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 本次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甘01民初574、599、600、601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兰州中院受理上述4名投资者诉讼案件后,4名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兰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余款退回原告。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定4名原告撤回诉讼请求,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甘01民初574、599、600、601号)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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