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1 选举叶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子议案:1-2 选举徐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4名,独立董事为3名。根据2023年7月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6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叶可先生及徐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法选举。
二、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提议不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21年已回购的股份,并拟将前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作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本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作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了规范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作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保证本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路588号上海皇廷世际酒店三楼水晶厅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均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提议不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21年已回购的股份,并拟将前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均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均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规范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叶可先生、徐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4名,独立董事为3名。根据2023年7月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6名。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叶可先生、徐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因此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可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上海东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至今担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50%的股份,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750%的股份,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上市公司9.675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耀华女士与叶可先生系母子关系。叶可先生、傅耀华女士、陈于冰先生和陈代千先生分别持有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25%、35.0075%、4.9975%、4.9975%的份额;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50%、10%、10%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叶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徐雷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生,博士学历,2005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获得计算机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获得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拥有多项美国计算机视觉专利。曾先后任职于高通、特斯拉,拥有丰富的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研发经验。在特斯拉任职期间,徐雷博士是Tesla Autopilot团队核心成员,同时也是Tesla Vision深度学习负责人。2016年至今担任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Nullmax (Cayman) Limited董事、北京纽劢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纽劢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纽劢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目前,徐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徐雷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可先生分别担任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徐雷先生控制的Xu Lei Holding Limited与叶可先生控制的Stonehill Technology Limited及Yanheng Limited共同持有Nullmax (Cayman) Limited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徐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提议不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21年已回购的股份(共计131,75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5%),并拟将前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28元/股。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1)。
截至2021年4月26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75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5%。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发生减持,仍为131,757,99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提议不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述回购股份,并拟将前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三、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均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路588号上海皇廷世际酒店三楼水晶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详见2023年11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2、提案3、提案4、提案5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61462195 传真:021-61462196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邱俊祺
联系电话:021-61462195 传真:021-61462196
电子邮箱:stock@stonehill-tech.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5,投票简称:“岩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出席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累积投票提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如“总议案”三项均为空白,则以各具体议案的投票结果为准。如“总议案”和各具体议案均进行了投票,以“总议案”的投票结果为准;若“总议案”及全部具体议案的三项均为空白,视为弃权;
3、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5、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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