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 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泉股份”)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21年10月13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0月18日,公司聘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年11月8日,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496人,参与认购对象最终缴纳的自筹资金合计14,976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按照1:1的比例对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14,976万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29,952万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规模为29,952万份(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5、截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60.77万股,成交金额29,991.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34.8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30%。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3月12日起至2023年3月11日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6、2022年4月19日,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于2022年4月26日实施完毕。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现金分红款(含税)2,582,310.00元,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增至11,190,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7、2023年3月1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190,01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