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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招募投资人及收到控股股东 《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申请破产重整的原因。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及规模优势,如通过司法重整依法化解债务风险,有利于维持公司上市地位,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3年7月7日,公司收到台州中院作出的《决定书》(2023)浙10破申8号,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至2023年10月7日到期;2023年9月26日,公司向台州中院提出申请,以预重整需要为由,申请延长预重整期限三个月,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台州中院作出的《决定书》(2023)浙10破申8号之二,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2023年7月24日,台州中院作出(2023)浙10破申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捷资源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预重整期间招募投资人的进展情况及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投资人的前期情况

  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截止2023年10月7日,共有6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临时管理人审核,其中5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

  二、 终止投资人招募及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关于“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有关要求,如法院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对于进入重整程序时尚未解决的违规担保债务问题,将按照不损害全体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在重整计划中安排专项解决方案。近期,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对5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公司认为目前相关方案均未能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为了全面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出具的《承诺函》,相关违规担保债务将主要由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以让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等方式予以解决,《承诺函》内容如下:

  “为妥善化解中捷资源债务危机,维持上市地位,我企业将切实履行控股股东责任,积极推动中捷资源通过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实现自救,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为支持中捷资源重整,在管辖法院裁定中捷资源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且符合监管要求的条件下,我企业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让渡我企业可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方式,协助中捷资源彻底解决因违规担保债务而导致中捷资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问题,切实保护好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上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按照《关于公司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的规定予以退还。公司将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及控股股东的支持下,继续推进公司破产重整等相关工作,推动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台州中院对公司重整申请的受理文书,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台州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此次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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