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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兼总裁陈忠岳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王军辉先生、卢山先生、张建锋先生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方向明女士、程兰女士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李玉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沈抖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

  2. 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君、刘向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28名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2,831,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2.52元/股)回购注销6名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58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31,803,992,312元减少3,411,000元至31,800,581,312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2月18日。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通大厦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010-66259179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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